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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方案》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方案》的通知

(甘办发〔2017〕61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2日

 

《甘肃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甘肃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特色鲜明,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重要思想文化资源。要充分发挥甘肃文化资源优势,深化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全面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构建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普及教育、实践养成、保护传承、传播交流“五大体系”,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作出重要贡献。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十、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三)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解决现实问题、助推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事,注重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把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复古泥古,不简单否定,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四)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基础任务基本完成,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基本建成,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平台效应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全履盖,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基本覆盖,扩大广播电视服务网络覆盖率,“三馆一站”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甘肃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甘肃文化影响力明显提升。

二、以教育引导为关键,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人心、涵养社会

(一)深入研究阐释传统文化核心内容和时代精神

1.深入挖掘甘肃文化丰富内涵。甘肃文化资源富集,丝路文化中和平交流、包容开放、向善守正的思想精髓,敦煌文化中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化精神,农耕文化中天人合一、崇尚和谐、敬畏自然、以民为本的理念,民族文化中平等尊重、相互交融、和谐共处的内涵,西部文化中阳刚正义、百折不挠、开拓进取的英雄主义,现代文化和革命文化中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勇攀高峰的长征精神、航天科技精神、南粱精神、铁人精神等等,其内涵与中华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核心思想理念一脉相承,与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高度一致,与促进社会和谐、追求向上向善的中华人文精神和思想文化内涵同向而行,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丰富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了重要源泉,成为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精神财富。要深入挖掘其中的丰富内涵,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牲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滋养。(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市州委宣传部)

2.系统梳理甘肃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以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为契机,深入实施我省文化资源普查升级工程。在已开展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摸清文化资源家底,推动文化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文化资源建档制度,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实施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推进全省可移动及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典)藉善本、少数民族文化等数字化建设,为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打下基础。(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责任部门:各市州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建设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民委)

3.加强对甘肃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释。依托我省丰厚的文物资源、文化遗址遗存和特色文化,积极搭建一批学术研究、传播交流平台。加强彰显甘肃特点的社会主义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推动省内高校、研究机构对伏羲文化、丝路文化等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阐发和价值提炼,实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确立一批省级传统文化研究课题.并争取列入国家社科基金,推出一批学术出版成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接续和理论研究创新,把具有代表性、富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内核萃取出来、点亮起来。(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责任部门: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文物局、敦煌研究院、省内有关高校)

(二)推动党员干部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养料

4.各级党员、干部带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动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筑牢精神家园,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改进“三会一课”方式,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书目,加强学习领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握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之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教学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精心安排课程内容,深化教育培训效果,教育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德家风建设,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以修身,廉洁齐家,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自觉成为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者、践行者,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三)在青少年中大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5.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中华人文精神,传播核心思想理念,理解要义精髓,传承传统美德,努力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校园文化生活和课外活动、课外阅读等多种途径,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戏曲进校园活动”“文化胜地之旅”“高校师生暑期红色之旅”等实践活动,开设中华传统文化课程,感受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的艺术魅力,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青少年成长的精神源泉,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意识.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用实践的自觉。(牵头部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责任部门:省内各高校)

6.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青少年实际,引导在校学生过好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形成热爱传统节日、节俭健康过节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爱我中华”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开展礼仪教育,引导学生在家庭、学校和社会公共场所语言文明,举止得当,尊老爱幼,和谐团结,彰显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时代价值。(牵头部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责任部门:省内各大中小学校)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7.扩大宣传引导履盖面。各级各类媒体要进一步创新表达方式,把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到宣传教育之中,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网站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推出专栏专题,打造特色明显、影响广泛的诗词、曲艺、文学等类型的品牌栏目节目。运用新闻报道、访谈节目、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市类、行业类媒体要增强传播主流价值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适应分众化特点,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事例和优秀传统活动,在生动活泼的宣传报道中引导人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各地要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主题街、公园、广场,建设中华传统美德展示长廊。加强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做好革命遗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利用,深入挖掘和展示全省各地丰厚的革命遗存资源,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及陇原儿女独特的铁人精神、南梁精神等,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信念、爱国爱乡。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开展陇人骄子、道德模范、陇原先锋号(岗)、身边好人、最美人物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分层组织举办道德论坛、道德讲堂。把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理念体现在社会规范中,与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相结合。充分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深入开展“爱我中华”主题教育活动。(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责任部门:各市州委宣传部、省内各级各类媒体)

三、以传承创新为牵引,深入推进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面向未来、转化发展

深入实施《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十三五”规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坚持“三区”建设协同推进,以“历史再现、乡村舞台、文化集市”三大工程带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全面发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在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引领作用。

(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8.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文物安全,改善保存状况,提升保护能力,营造法治环境。到“十三五”末,全省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工作全部完成,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基本完成;做好重要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公布工作。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组织实施一批对于传承华夏文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示范意义的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和大遗址保护传承工程。坚持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并重,努力实现全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险情、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重大险情、已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无灭失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基础性、探源性考古研究,巩固我省中华民族重要文化资源宝库的战略地位,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有力学术支撑。建立甘肃省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公布《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推进《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牵头部门:省文物局;责任部门:各市州文物局)

9.推进“历史再现”工程。按照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拓展全省博物馆体系空间和数量类型,大力推动博物馆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核心,进一步提升文化文物系统国有博物馆质量,深化免费开放工作,推进行业博物馆、专题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乡村记忆”博物馆建设。改善博物馆基础设施,提升陈列展览水平,加强和改进杜会教育与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免费开放动态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博物馆规范发展、提质增效。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各级各类博物馆打造成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节点、青少年教育和提升全民文明素养的重要课堂、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载体,为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牵头部门:省文物局、省博物馆;责任部门:各市州文物局、博物馆)

10.促进文物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出台《关于加强文物合理利用的指导意见》,促进文物保护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合理适度利用。提高不可移动文物社会开放程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PPP等模式参与国有文物展示利用项目,制订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利用导则。加强原创文物展览策划设计,形成展品体系和展览品牌,盘活全省文物藏品资源,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整合文物普查成果,推动全省文物资源信息数据面向公众提供共享服务。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和重点藏品逐步数字化,文物数字化应用领域由“数字敦煌”向“数字甘肃石窟”拓展,强化数字化、网络化展示和社会教育服务。充分利用文物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加强文物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推出一批专题文化旅游和研学旅游线路,引导公众在文化旅游中感知华夏文明,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推出具有甘肃特色的文物创意产品,形成示范性品牌,将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文化遗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借助文物展览、学术论坛、缔结友好文化遗产地、实施国家文物保护援外项目等形式,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提升甘肃在国内外的文化影响力。大力建设以敦煌学为龙头,简牍学、长城学等为支撑的具有甘肃特色和丝绸之路特点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深入研究和阐释甘肃特色文物资源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内容、价值理念和时代精神,助力“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牵头部门:省文物局;责任部门:各市州文物局)

11.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统筹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和特色村镇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融入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建设。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责任,健全保护机制,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各市州要按照《甘肃省编制城镇风貌规划指南》和《甘肃省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导则》要求,全面完成本地区城镇风貌规划和实施工作。紧密结合全省城镇化及特色村镇建设,及时划定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依法保护、科学利用。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优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国保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维修与展示利用工作。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建设力度,打造一批传承乡村记忆、地域民族特点鲜明,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特色文化村镇。(牵头部门:省建设厅、省文物局;责任部门:各市州建设局、文物局)

12.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以人的培养为核心,以融入现代生活为导向,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编制全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深入发据发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和特色,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联合申报、联合保护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动实施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中心建设项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促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在甘肃落地生根,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提升传统工艺产品整体品质,培育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发挥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加强宣传展示与交流,积极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文化遗产日以及传统节日文化活动,支持各地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牵头部门:省文化厅;责任部门:各市州文化部门)

(二)大力推进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

13.开展系列重点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联系协作,组织开展系列重点文艺活动,提升我省文艺创作的格局和水平。

——敦煌文博会主体演出。作为敦煌文博会重要组成内容,每届文博会期间,在敦煌大剧院、甘肃大剧院以及省内各地安排演出季,邀请丝路沿线国家和各省区市知名剧团剧目进行展演,重点推出《丝路花雨》《大梦敦煌》《又见敦煌》《敦煌》等为代表的一批甘肃经典舞台艺术精品。(牵头部门:省文化厅;责任部门:甘肃演艺集团、敦煌市)

——“草圣故里”全国草书名家学术提名展暨中国草书论坛(原“张芝奖”全国书法大展)。继续争取中书协支持,在保持和巩固原“张芝奖”全国书法大展的艺术水准和影响力的同时,规范举办周期,提升举办层次,挖掘一批草书艺术人才,推出一批精品力作。(责任部门:省文联)

——“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通过举办系列作品展览,大力弘扬敦煌绘画艺术,推出更多主题突出、风格多样、技艺精湛的优秀作品。要继续完善作品展举办运作模式,将其打造成我国美术界知名品牌。(牵头部门:省文联;责任部门:甘肃画院)

——中国·嘉峪关国际短片电影展。借助敦煌文博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影视交流和展映合作,建立面向国内及省内短片电影及纪录片的征集、展映、评奖机制,将其打造成为“甘肃特色、西部元素、中国立场、世界表达”的品牌文化节会。(牵头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任部门:省文联、嘉峪关市)

——“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继续争取中国音协的支持和帮助,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举办模式,创新评选方式,面向全国征集宣传甘肃、展示甘肃、歌唱甘肃的优秀原创歌曲,提升甘肃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部门:省文联)

14.实施一批重点工程。紧密结合我省文艺创作实际,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文艺工程。

——“文学八骏”人才培养工程。在原“小说八骏”“诗歌八骏”“儿童文学八骏”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评选门类覆盖面,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艺创作领军人才。(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责任部门:省文联)

——“敦煌画派”打造工程。通过打造具有甘肃地域特点、开放性的美术群体,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创作、推出精品,研发材料、培育产业,形成一批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和创作成果,推动甘肃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牵头部门:省文化厅;责任部门:省文联、甘肃画院、敦煌研究院)

——戏剧大省建设工程。以“西部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加强戏剧创作项目规划,成立戏剧大省建设重点剧目指导小组及评议专家组,建立戏剧创作生产扶持、多元投入、高校战略合作机制,实施戏剧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优秀剧目和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完善戏剧作品和优秀人才的宣传营销机制,加快“一院一场”建设进度,加强以陇剧为代表的戏剧评论和研究形成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牵头部门:省文化厅;责任部门:甘肃演艺集团、各市州文化部门)

——纪录片大省建设工程。以“西部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资源普查、加强题材的引导利用、培育壮大纪录片创作生产及经营队伍、拓宽展演播出渠道、搭建交流交易平台、加强学术研究等措施,将甘肃建成能够年产百部以上、在央视等国内外主流媒体播出10部以上精品力作的纪录片大省。(牵头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任部门:省文联、省广电总台、各市州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西部类型影视剧创拍工程。依托甘肃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景观资源,高起点、高水准地创作一批讲述西部故事、反映时代精神、突出甘肃特色的西部影视剧本;建立一套完善的影视剧本项目管理机制,从剧本创作之初到投资拍播全程引导扶持;培养一批有实力的影视剧本创作人才,夯实甘肃影视事业可持续发展基础,建立科学有效的影视创作生产机制。(牵头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任部门:省文联、各市州委宣传部)

——文艺百粒种子创作扶持工程。进一步规范完善支持评选办法,扩大覆盖面,培育扶持一批能够代表我省文艺创作成就和水平,反映社会发展面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市场潜力的优秀原创作品。(牵头部门:省文化厅;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

——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扶持计划。充分认识网络新媒体对文艺创作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网络文艺的管理、引导和扶持。着力打造网络文艺创作传播平台,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网络文艺创作,加强文联等社会组织与网络文艺工作者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将更多网络文艺作品和创作人才纳入敦煌文艺奖、文艺百粒种子等评选支持范围,为网络文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牵头部门:省委网信办;责任部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

15.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加大文艺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力度依托省文联和高校、科研等机构,结合敦煌文艺奖评选,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有重点地推出“一首歌”“一句形象宣传语”“一出戏”“一部交响乐”“一部电影”“一部纪录片”“一部电视剧”“一部丛书”“一批文艺骨干”等“十个一”品牌,打造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文艺品牌体系,全面提升甘肃文艺原创水平及其影响力。(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责任部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各市州委宣传部)

四、以内化外拓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生活、深化交流

(一)融入生产生活

16.推进“文化集市”建设。进一步挖掘全省各地传统文化资源、民间手工艺生产加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资源和农村富裕劳动力资源,依托飞天传媒集团三级新华书店渠道,形成覆盖全省的民间民俗工艺品生产、收购、物流、营销、服务的网络,助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打造特色文化富民新产业。(牵头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任部门:飞天出版传媒集团)

17.推进农耕食文化活态传承工程。深度挖掘甘肃特有的农耕文化、饮食文化、中医药养生文化资源,突出人文历史、自然地理等特点,强化休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相结合的创意设计,建设集农耕采摘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医食养生保健、传统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产业博览园、生态园和中医药养生基地,适应现代多元消费需求。充分利用影视等现代文化传播手段,加大对甘肃地方特色美食、特色农产品、中医药养生保健品的宣传推介,打造特色品牌。(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供销社)

18.推进“乡村舞台”建设。引导基层群众在“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享受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到2020年,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思想教育、文化知识传播、文体娱乐活动、民俗文化、传承创新、法制科教普及为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队伍编配规范化、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牵头部门:省文化厅;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科协、各市州)

19.推进“书香陇原”全民阅读工程。以提升我省国民综合文化素质,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大力推进“书香陇原”全民阅读工程。按照制定一项法规、完善一套机制、打造一个平台的“三个一”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我省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健全完善全民阅读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倾力打造“书香陇原”全民阅读推广平台。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全民阅读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结合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主题演讲、经典诵读、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主题阅读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有效提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为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牵头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任部门:各市州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二)持续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

20.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主旨演讲和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的贺信为敦煌文博会的定位定调定向,加强向主办国家部委的沟通汇报,提前谋划设计每一届会议主题议题,不断健全完善会议架构和各项运行机制,不断丰富拓展会议内容和载体,在传承发展各国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人文交流合作中,促进与沿线国家的民心相通,把敦煌文博会打造成国际化、高端化、专业化、常态化的国际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发挥敦煌文博会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和效应。(牵头部门:文博会执委会秘书处;责任部门:省文博局、文博会执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深化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21.拓宽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渠道。依托双边、多边、区域、国际等领域的人文合作平台,与上合组织、中阿论坛、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建立政府间、机构间常态化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华文学校、华文媒体、中国国际学校等海外中国文化传播机构及我国海外落地媒体,加强信息沟通与业务协作,借船出海,扩大国际朋友圈,积极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甘肃文化传播和推介网络。深入挖掘我省的地缘、人缘和文缘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甘肃与国内文化名城建立长期对口合作关系,强化地域间的文化交流。(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责任部门:省直文化部门、各市州委宣传部)

22.开发创新对外文化交流的内容产品。发挥丝路文化、石窟文化、黄河文化、敦煌文化等资源优势,打造敦煌文化国际传播基地,在丝路沿线国家开展舞台艺术、书画作品、历史文物等主题性巡展(演),推动敦煌歌舞、临夏花儿、少数民族歌舞、崆峒武术表演、拉卜楞寺佛教音乐、兰州太平鼓等甘肃民族特色突出的文化项目赴外交流演出。组织实施好甘肃文化精品翻译工程,开展“印象甘肃”“感知中国·甘肃丝路文化”“甘肃文化走进非洲”“探寻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大主题交流活动。推动实施以《读者》为代表的出版物海外出版发行,以《河西走廊》为代表的影视精品推介展播,对剪纸、陇绣、香包、夜光杯、民族服饰等特色产品进行文化包装,实现品牌化营销。制定甘肃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评价体系,加大对入选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相关文化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积极争取建立国家级丝路文化贸易基地,在兰州、敦煌等地建设一批对外文化贸易集聚区。(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责任部门:读者出版集团、省文发集团、各市州委宣传部)

五、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的内容。要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保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同时,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加大对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珍贵遗产资源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领域和部门合作共建机制。制定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相关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出台、细化具体的扶持和奖励政策,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项目,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建立社会中介组织,使其成为传承发展传统文化与社会需求、市场需求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建立健全以培养、实用、激励、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实行首席专家制度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领域发展。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做出贡献、建立功勋、享有声誉的杰出人士按规定授予荣誉或进行表彰奖励。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和措施,用以倡导和鼓励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三)加强督查落实。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市州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省级督查部门负责牵头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四)鼓励全民参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传承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发展保护意识。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传承发展工作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相关专题、专栏等方式,强化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形成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生产丰富多样、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充分尊重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体地位,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发挥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文艺骨干、文化经营者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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