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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国学中的生态意识及其当代意义(一)

来源:《一带一路》国学文化翠峰山论坛文集

作者:任遂虎

[摘要]推原天地是传统国学理论致思万物、演绎事理的总要。观天察地体现着认知与人文的结合,理性与感性的统一,追求与体悟的交织。由观天察,逻辑地走向法天遵道。法天遵道,指效法天地法则,适应自然规律。法天遵道的理念,渐次固化为宗教般的心灵虔诚,产生出“敬天”、“谢天”、“乐天”的思想情怀。在这种情怀的主导下,国学理论主张保护资源,力图做到惜物而节用,好生而重命,爱护生物,维护生态,以贯彻宇宙大化流行的法则,弘发天地精神的神圣与尊严。在生态问题摆在人类面前的当今,重温天人合一、物我不二的古训,重新回到悲天悯人、体证生生的精神境界之中,对于恢复自然生态平衡有着现实的意义。

[关键词]传统国学;法天遵道;生态意识;当代意义

一般认为, 生态意识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其实,我国古人已经具有初萌形态的生态意识。这种意识在经典文献中有着相当充分的表述。在当今中国及至世界上,传统国学中的生态意识依然有着鲜活的意义。

20世纪出现过发展生产、经济的高潮,造成了生态失调的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深刻。当今,“一带一路”宏伟规划,需要汲取以往的教训,在扩大自身经济、市场腹地的战略基础上,关注生态的恢复。重温古人天人合一的教诲,再造人与自然相适应的环境、就成为多边国家的共同职责。不同文明类型之间,可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生态问题,作为世界整体协调的课题,以全人类的协作为前提。“一带一路”力图在多边机制下,实现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这正是传统国学中所推崇的“协和万邦”川、“通万方之略”的大文化观念的体现。因其如此,讨论传统国学中的生态意识,对于经济发展中既顾及自身而又兼济天下,就显得更具现实价值。

一、天察地旨在认知、体悟外在世界

推原天地,探究阴阳,是传统国学理论致思万物、演绎事理的总要。在古代哲人看来: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先贤们面对浩渺的天际和苍茫的大地,感到神秘莫测。于是,便通过观察、体悟加以探索。“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其目的就在于弄清天体本身的结构存在及运动规律,以满足人们现实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观天察地,无非是寻求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样式”,即本质的、本真的存在状态、构成特点及运动规律。

在中国古人那里,“天” 这概念,侧重于宏观的“形而上”,指向抽象的天体系统。它有着极为丰富而特殊的文化意蕴,既渗入了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又承载了文明社会的文化积淀。由于“天”高高在上,举目可见,必然引发人们不断探索、臆猜的热情和兴趣。“究天人之际”就成为哲学家、科学家、思想家经久不衰的话题。

“地”与“天”相对而言。观“天”,又不能不察“地”。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依“地”而生存。“地”与人的生活更加密切。与“天比,“地”的概念更为侧重于微观的“形而下”,指向具象的周围环境系统。二者结合起来,就是一个整体的外界系统。

推原天地,就是要把表面的观察升格到宇宙的“本根”, 探究万物产生、存在、发展变化的本体原因和生成依据。这就使得“天地”概念既可包含无形无象的道理,也可包含有形有象的实体。换句话说,推原天地,探究阴阳,是把科学性的探索与哲学性的致思统一到同一理论框架之下。因为在古人看来,无论是哲学的致思,还是科学的探索,都不外乎对世界的认知、体察与感悟。

从中不难看出,古圣先贤孜孜不倦地观天察地,谈天论地,并不完全是天文学意义上的认知。一方面,限于古代落后的科技手段,古代人难以精确认知自然的本真状态和运演规律。另一方面, 这种观察本身就具有哲学思考的目的和内涵,不是单一的认知活动,将认识论、方法论、本体论、目的论包容于一体。用《易经》作者的话表述,就是:

者包括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封,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所谓“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是想把本真认知与人文期待相结合,将理性思考是题的生,相新开;务外在追求与内心体低相交纪。先哲已觉系到,离开认知,人的进接零发走向虚幻,而离开人的价值坐标,认知活动就会失去动力和意义。

二、法天遵道以求适应自然规律

国学文献讲得十分清楚,观天察地,了解宇宙本性、认识万物状态的同时,需要“以察时变”,“以定人道”,使认知成果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结合起来。这正是由观天察地走向法大遵道的逻辑取向。

法天遵道,指效法天地法则,适应自然规律。天地中有永恒的理,永恒的道。道体现万物的内在机制,是规律、秩序元素的综合性。这个综合体永恒,无限,神圣。人只能认识和遵从,不可设立和更改。

在古人眼里,广袤莫测的“天”,是哺育万物的总源泉,既是万物生成的母体,又是生命化育、成长的动源。相传,尧、舜就以“继天立极”、“法天而行”为己任。春秋以来,孔子讲“知天命”,孟子讲“尽心知性知天”回,荀子讲“参天”、“制天命”老子讲“天法道,道法自然”,孙子讲“知天知地,胜乃不穷”庄子讲“通天”,阴阳家讲“顺天”,墨子讲“天志”,到后来的理学家,大讲“天理”,其实质都在于“究天人之际”,探索 如何正确遵循和把握天道。观天察地的价值和意义,正在于此。这便是古人所说的“古之得道者,静而法天地,动而顺日月,喜怒合四时。……因民之欲,乘民之力,为之去残除害,夫同利者相死,同情者相成,同行者相助”。

法天遵道思想,渐次固化为宗教般的心灵虔诚。

国学文化把原始宗教意义上的“天”和自然本体意义上的“天”加以凝聚糅合,形成一种内容宽泛的生命情绪化的“天道观”。这一“ 天道观”把人的理想愿望、追求期待统统投射到“天”幕上。古代思想家对“天”的态度,可谓十分虔诚。“敬天”,”谢天”,“乐天”,都表明了这种虔诚的态度。

“敬天”,出于情感认同。古人用道德的、伦常的、文理的眼光来看待天地,尊重天地,敬奉天地,像对待自己的祖先、父母那样对待天地,力图“与天地合其德”,以“上律天时,下袭水土”的态度,使天人共处一个合一而不相隔的伦理结构之中。在古代哲人看来,仅仅从认知对象层面把握天,还远远不够。“天道”圣化之后,开始与宗教情怀实现了浑圆无碍的对接。儒家“天命观”赋予了“天”超人、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墨家“天志论”以“天”为奖善惩恶、监控下民的神灵。孔孟乐道的“知天命”、“知天尽性”,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境界,它超越了一般的世俗功利,要求人把“天”作为情感和审美对象的同时,更要作为敬畏和信仰的对象。“欺天”和“灭天”行为,必然会招来灾难。天一旦发怒,形式化的祈祷难以奏效,即所谓“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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