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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传统典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核心价值观——以《论语》阅读为例(四)

来源:《一带一路》国学文化翠峰山论坛文集

作者:郭令原

(接上文)

此事见《史记•孔子世家》,其文载孔子自楚反乎卫,“是时, 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于卫。卫君欲得孔子为政。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山所以,后之学者多以为针对卫君所言。刘宝楠《论语正义》曰:“正名者何?正世子之名也。《春秋》哀二年:‘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孔疏:‘世子者, 父在之名。蒯聩父既死矣,而称世子者,晋人纳之,世子告之,是正世子以示宜为君也。《春秋》以其本是世子,未得卫国,无可褒贬,故固而书世子耳。’据此,是世子之称,《春秋》 不以为非而存之。余谓《春秋》之义,世子继体以为君。为辄计者,内迫于南子,不能迎立蒯聩,则惟如叔齐及公子郢之所为,遜避弗居斯已耳,乃辄俨然自立。当时必援无适子立适孙之义,以王父命为辞,是辄不以世子为蒯聩。观公子郢之言‘有亡人之子辄在’,忠贞如子郢,在辄未立时,已不敢以世子称蒯聩,则辄既立后,假以王父之命,其谁敢有称蒯聩为世子者?所以蒯聩入戚,魏命石曼姑同齐国夏帅师围戚,明是待蒯聩为寇仇,其不以世子称蒯聩审矣。《太史公自序》 云:‘南子恶蒯聩, 子父易名。’谓不以蒯聩为世子,而辄继立也,名之颠倒,未有甚于此者。夫子亟欲正之,而辄之不当立,不当与蒯聩争国,顾名思义,自可得之言外矣。”四按卫国此时有太子蒯聩和出公辄二人的立位问题,如果出公待孔子为政,孔子不可能以正名废辄立蒯聩。故执着于世子蒯聩和出公辄之争,或求之过深。孔子时代,“礼坏乐崩”, 君臣父子名不副实,所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身就是要正名分,这里的正名也是就社会中的普遍现象而言,并非就卫国国君一事所发。

当时,有很多政治家都在考虑治国治世的办法,有些主张富国,有的主张强兵,有的主张恢复礼制,有的主张推行法治,也有的主张举贤授能,这些办法应该说都是有效的,但是怎样它们得到落实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孔子看,“正名”是破解当时所有政治困境的首要之事,“名”表面上看,就是个语言词汇使用问题,《春秋》记事很注意词语的使用,如常常使用伐、侵、袭等字,庄公二十九年载日: “郑入侵许”,《左传》日:“有钟鼓日伐, 无日侵轻日袭。”川三字表面看意思相近,皆指一国攻打另一国,但读音不同内涵却有很大区别,伐有钟鼓,说明攻打对方理由充分,故而用钟鼓昭示天下,即吊民伐罪之意。侵是无钟鼓,虽然没有理由,但有足够的军事实力去攻打对方,即后来侵略之意。袭则是趁人不备,故是用轻装出击,速战速决的办法。又如同样是杀,在记史中则有一个弑字用得非常重要, 《左传》 宣公二年载赵穿攻晋灵公,赵盾为正卿,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日:“赵盾弑其君”。襄公二十五年教齐大夫崔杼弑其君,“大史书日: ‘崔杼弑其君。’ 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十八年载“凡自虐其君日弑,自外曰戕。”所以,赵盾为“弑”字而感委屈,齐太史则用生命坚持记下“弑”。在很多人看来,一个字一个词,并无关于天下国家兴亡,甚至连孔子的弟子子路都难于理解,批评夫子之“迂”。虽然只是文字问题,其实包含了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 《论语•颜渊》篇载: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 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这里其实就是讨论的名实问题,孔子的“君君”,第一个君是名, 第二个君则指做君主的责任和义务;“臣臣”中第一个臣是名,第二个臣则指作臣属的责任和义务;“父父”中 第一个父是名,第二个父则指作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子子” 中的第一个 子是名,第二个子则指做儿子的责任和义务。所以,齐景公认为每个人都不能尽自己相应身份的责任和义务,则国家无法治理,虽有粟,何得而食诸?可见,孔子正名说不仅对于卫国,而是治理所有国家的基本方法。《汉书•艺文志》: “古者名位不同, 礼亦异数。”正是从孔子正名说提出来的。没有明确的名实,统治者就无从发号施令,而民众就无所措手足,切治国治世的方略都无从谈起。

在中国社会中,人们常常不注意语言的确定性,所以法规原则都往往被忽略,概念不确定,在实施的时候,往往凭借权势者口头的任意解说,有很大的随意性,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中普遍存在者可说不可做,可做不可说的潜规则流行的情况。所以,孔子正名说在今天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对于依法治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孔子受到后人的尊重,是因为他深刻地看到了中国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其许多主张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有价值的。但我们也要历史地看待孔子,他所谈的问题,是针对特定时代和环境的提出的,随着时代的变化,历史的延伸,有许多东西也显出了他的局限性。孔子只是希望恢复西周王朝建立的礼仪制度,造成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但是离我们所主张的公平、民主、自由、法治等文明社会的价值观还很远,我们当然不能苛责古人。在历史的发展中,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某种需要对孔子思想中的内容进行了改造,对其中有价值的东西进行偷梁换柱,在某些方面已经歪曲了古人的思想本意,所以如果一味地肯定传统典籍, 甚至把其中的皇权迷信等思想奉若至宝,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红肿之处,烂若桃李;溃烂之时,美如醴酪”,这肯定是错误的。但另一方面 ,当晚清时期西学东渐,到五四时期又有一些人简单否定传统典籍,对其中优秀思想全盘抛弃,正如泼污水连同婴儿起泼出去的做法一 样,也是荒唐而不可取的。本文认为,对待传统文化态度还是应该遵循毛泽东的主张:“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 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间,当然要做到这点,正确理解和把握典籍文本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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