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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熹的人生哲学及其现代价值(三)

二、人生的理性反思

大人生不仅仅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过程,也包含人精神境界的提升、道德情操的修养和内心世界的觉悟。在儒家学者眼里,人实际的生活和行为与精神世界的升华是一件事的两面,如人的道德修养的一定程度必自然发展为道德的行为,因之,传统儒学对人内在的心性修养格外重视,朱子当然也不例外,但又有新的重大发展。

朱子以前的儒者大多认为人们对至善的体认是某种充满着神秘直觉的过程,朱熹则认此为人的一种理性的反思,它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朱子的理论中,作为人生准则基本依据的本体之理,虽然在人产生之日起就内在地变为人的本质,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就可以必然地察觉到这种”天命之性”,自然地显露出纯善的本质,相反,大多数人往往对此惘然不知,故在人生实践中一味地追逐肉欲满足,践履的是背离人之本性之事。所以,人在自己的生命历程中,极重要的事是对自我本质进行理性的反思,以求真正从理性的层面了解人之为人的本质所在。

朱子认为,对人生终极原理的反思即是所谓”穷理”,其途径和手段是”格物”,他写道:”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根据朱子的解释,”致,推极也”,”知,犹识也”,”致知”就是推致自我先天固有的知识,而达于对万物无所不知的境界。可是,为什么推致我先验之知就能达于无所不知呢?因为,在朱子的人生理论中,人先天固有之知就是人人具有的受自太极本体的”理”(“天命之性”),由于万物产生时亦禀着太极之理,因此,物我相通,本质为一。在朱子看来,人虽然都有认知能力(”人心之灵”),但并非都能自觉地体察到深藏于人身内的”理”,往往需要通过对外物的观照,逐渐反省内求。因此,要真正认识人的本质和人生的终极准则,即所谓”穷理”,就必须”格物”,并且长期坚持不懈,最终才能”豁然贯通”,觉察到”众物”与”吾心”不是二物,本质是齐一的,从而进入物我一体、”天人合一”的最高人生境界。达此境界之人(即”圣人”)其行为一发就自然合乎先天的人伦道德,肉体的生活与精神的生活高度统一,无有滞碍。朱子说:”遇事触物皆撞着这个道理,事君便遇忠,事亲便遇孝,居处便恭,执事便敬,与人便忠。”这里关键是”便”字,即人一遇事所触发的行为自然就合符”理”的要求,既不觉得别扭,亦非感到难受。也许现实生活中人们去忠、去孝、去恭、去敬、有难处。自我是一种痛苦的付出,但都能毫不犹豫地去做,这才是朱子所推崇的人生境界。

因此,所谓”穷理”,不外就是体认人们应该如何生活的基本准则。如果以现代眼光来斥责朱子,认为其没有使”穷理”的活动变为对客观事物的科学观察,没有引导到对自然界内在规律的探讨,那未免太苛求于古人了。朱子所注意的问题是:如何使人对基本的生活准则从明确的内在体认到心悦诚服,再发展为自觉的人生践履,为此他才会提出本体之”理”和”格物穷理”的学说。当人们果真认识到天地万物之本质和人内在之性都是某种一定的人生准则的体系时,就会从心灵深处激发出对其的信服,而外在行为亦能自觉遵守,这就是朱熹构筑人生理论的根本目的。他说:”天下之理万殊,然其归则一而已矣,不容有二三也。知所谓一,则言行之间,虽有不同,不容其为一,不知其一而强同之,犹不免于二三。”可见,从理性的层面深刻地体认宇宙、社会、人生的根本准则是一个东西是多么的重要。

总之,朱子的”格物穷理”的根本意图在于,要求人们把对外物的认知提升为人生的道德智慧,物之理与人之心相互发明,用外物之理促人反躬自省,然后渐入正心诚意的阶段,由此再外显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行为。这是一种完整的从人生认识到人生修养,再到人生实践的过程。朱子认为,人要脱胎于”凡人”,而达到”圣人”境界,根本途径是”格物致知”、”人之入德处,全在致知、格物”、”《大学》格物、知至处,便是凡圣之关。物未格,知未至,如何杀也是凡人。须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圣贤之域。纵是敏钝迟速之不同,头势也都自向那边去了。”可见,”格物致知”对人格的完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人们为达于理想的人生境界,非经过”格物”达到”知至”不可。

如果再细加分析,朱子的”穷理”(“知至”)工夫又可分为如下几层意义:随处随时体会人生的终极原则﹣-“天理”。朱子认为,体认”天理”首先应该”向内用功”;”天下之理,通塞满前,耳之所闻,目之所见,无非物也,若之何而穷之我?须当察之于心,使此心之理既明,然后于物之所在,从而察之,则不至于泛滥矣。”这是说,外物繁杂,无所不有,人们向之穷理有时会茫然无措,因此要察之于心,反求内省,细加体会,当心有所主之时,再泛观万物,加深对人生终极原则的认识。

其次,朱子也主张人们”向外用功”,”穷理”也应”格”外物:”若不格物,何缘得知?而今人也有推极其知者,却只泛泛然竭其心思,却不就事物上推究、如此则终无所止。”朱子认为理在物,穷究物理必须”逐一去看”才能有效果。若仅仅竭尽心思,苦想冥察,可能达不到目的。

再次,因为朱子认为”物”既可是外在具体的物,又可以是”事”,因此,人们穷理也应该从日常处事中细加体会,随处用心,这也是对人生终极原则把握的主要途径,他说:”日用之间,随时随处,提撕此心,勿令放逸,而于其中,随事观理,讲求思索,沉潜反复,庶于圣贤之教,渐有默相契让,则自然见得天道性命,真不外乎此身,而吾之所谓学者,舍是无别用处矣。”强调人们要在人伦日常之中随时随处体认”天理”,比如从事亲的实际过程中体会孝之理,从事君过程中体会忠之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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